众所周知,鲁迅先生会写作、嗜抽烟、爱怼人。其实未尽然,在生活中,先生还有三大爱好,取外号,吃美食,喝小酒。
写作不用多加赘述,都知道大先生早年学医,后来弃医从文,用笔杆子开启救国救民的曲折之路。
写作是大先生的精神粮食,也是时下中国的医剂良药。同样作为精神粮食的,还有香烟,小酒。
爱烟的程度,相当于别人爱钱的程度。别人早上起来睁眼是“钱”,先生起来,先点上一支烟。许寿裳说他经常把屋子弄得烟雾缭绕,满屋子烟气,能把不爱抽烟的人呛死。
先生抽烟厉害,怼起人来也不逊色。不少人被他怼过,不开心了怼,看不惯怼。民国时期不少名家,都没能逃过他的*舌,徐志摩、郭沫若、胡适、林语堂,梁秋实无一幸免。
举一例,就能知道大先生的怼人风采。
徐志摩写了一首诗歌译作,叫《死尸》,在《语丝》发表。译文前,他发表了一些自己对诗歌音乐的阐述,其中有一句:“无一不是音乐做成的,无一不是音乐”。
这引发了大先生的不快,他觉得徐志摩夸大其词,当即批评了起来:能在生活中到处听到绝妙音乐的人,应该是神经出了问题。
徐志摩什么都没说,只是再也没有去《语丝》投稿了。
先生骂人不带脏字,取外号也是一绝。
最早取外号是大先生童年,有次他背着父亲偷偷买了个画册,弟弟周建人嘴巴快,告了状,气得先生牙痒痒,随机送一外号“馋人”,进谗言的人。
在三味书屋念书时,有个女生特别爱哭,只要一哭,鼻涕准掉出来,大先生看见了,赠外号“四条”。
还有一次,他放学回家,想吃刨冰。被房客沈四太太看见了,上来阻止“吃了肚子要痛”,这事后来被家人知道了,挨了一通骂,他又赠人外号“肚子痛”。
后来去东京留学,大家坐在榻榻米上,钱玄同不好好听课,在榻榻米上不安分的爬来爬去,于是先生赠他“爬来爬去”。
文章要写好,人要怼好,外号要取好,东西也得吃好。
大先生也算民国里的一枚大吃货,与前几天提到的汪曾祺不差上下。鲁迅早汪曾祺19年出生,但对美食,丝毫不含糊。
北京是先生待过最久的一座城市,他一共呆了14年,去过的有名的馆子65家,有些还是反复的常客。广和居、致美楼、便宜坊、集贤楼、览味斋、同和居、东兴楼、杏花村去过不少次,其中广和居是他最爱光顾的馆子。
大先生胃不好,每次饭后得吃一两颗助消化的药丸,按道理得少食多餐。可一旦遇到好吃的,规矩就破了。同和居的炸虾球和混糖大馒头,东兴楼的酱爆鸡丁,致美楼的抓炒鸡丝和糟溜鱼片都是他的最爱。
大先生常去广和居,一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谗欲,二来方便朋友一聚。广和居是四合院布局,院里有大大小小的房间,这符合大先生迅爱和朋友吃饭的需求,常三五个朋友组团前去。
郁达夫、许寿裳、萧红、萧*、林语堂、李小峰等人,是那里的常客,几人经常聚在一起吃吃喝喝。
大先生喜欢吃辣,在南京读书时养成的,吃辣能抵御寒气,也能解困,后来就上了瘾,一吃不可收拾。
也好酒,在那个乌烟瘴气的时局里,他得靠烟酒解解闷。
年5月7日夜饮于广合居。
年8月饮酒10次。
年9月饮酒8次。
年3月2日晚上去看望朋友,饮酒一巨碗而归。
年2月6日夜失眠,尽酒一瓶。
不过他喝酒节制,不会时常喝得酩酊大醉。萧红跟他一起吃过饭,所以知道“鲁迅先生喜欢吃点酒,但是不多吃,半碗或一碗”。极度郁闷时会多喝一点,但不多。
郁达夫是他的酒友,两人喝酒的次数多。
在北京的时候,他俩在东安市场的一家小羊肉铺里喝过白干;到了上海之后,一起喝*酒。五加皮,白玫瑰,啤酒,白兰地大先生都喝,不过总喝得不多。喝酒时会要上几道下酒菜,“三不粘”、炒腰花、辣鱼粉皮和砂锅豆腐等。
后来跟许广平一家搬到上海,自己家里的伙食变得简单了些,只有来客人,许广平才会炒几道大菜,以示对客人的尊重。
偶尔也下馆子:“晚在知味观设筵宴客,座中为山本初枝夫人、坪井芳治、清水登之、栗原猷彦、镰田寿及诚一、内山完造及其夫人,并广平共十人。”
也会自斟自饮。
一个人也要喝,酒是什么呢?
喝到一种状态,痛苦会少一点。太高兴和太愤懑时都要喝酒。
在他的作品里,能闻到一股浓浓的酒味和哀伤。
穷困潦倒的孔乙己没钱,要叫一碟茴香豆下酒。
一个游子落魄归乡,在一家酒楼上与旧友相逢,两人在怀乡和潦倒的愁绪中相对举杯,共醉一场。
愚昧的阿Q喝了几碗*酒,醉酒后被人剪了辫子。
老拱挨了打,还舒舒服服的喝了碗酒,抹了抹嘴巴。
《野草》里他写:“日日斟出一杯微甘的苦酒,不太少,不太多,以能微醉为度,递给人间,使饮者可以哭,可以歌,也如醒,也如醉,若有知,若无知,也欲死,也欲生。”
《三闲集》里写:“我沉静下去了。寂静浓到如酒,令人微醺。”
酒,在其他人眼里,或许只是一种液体。
但先生的酒,绝不是一种乙醇的液体那么简单,更是灵*催化剂,它会伴随着人物的思维、情感、命运,最大限度地显示它的魅力。
所以他与他笔下的人物,都好几口酒。
那时的中国,是悲剧性的,那时的人们,是悲剧性的。爱国爱民的先生,除了靠着自己的笔杆,唤醒他们沉睡的灵*。除此之外,只能用酒抚慰自己以及数亿个人千疮百孔的心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