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了白癜风能治得好吗 https://m-mip.39.net/fitness/mipso_7157873.html得了白癜风能治得好吗 https://m-mip.39.net/fitness/mipso_7157873.html昨日(1月22日),甘肃省天水市药监局发布3个《天水市药品稽查局行*处罚公开信息》,共公开88起行*处罚案件。
其中,有70起案件涉及40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,主要违法事实有经营假药、经营劣药、生产假药、生产劣药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。
详情如下:
1
甘谷利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
一、经营假药柴胡案
年9月5日该公司从福建孟氏药业有限公司处共购进批号为的柴胡kg,拟销售价为60.00元/kg,于年10月13日退货kg(该笔退货经向南平市药监局协查情况真实),实际经营数量10kg,货值金额为.00元。经查该公司该批次柴胡除去抽样数量0.45kg,剩余9.55kg未进行销售。
天水市药监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三条,处以:1、没收尚未销售的假药柴胡9.55公斤;2、处假药货值金额三倍的罚款元。
二、经营劣药干姜(片)、酒*芩、*芩案
甘谷利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于年12月10日、年2月7日、年2月14日分三次从四川原上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购进酒*芩(批号:)共kg,销售80kg,销售价25元/kg;干姜(片)(批号:)共.5kg,销售.5kg,销售价28元/kg;*芩(批号:)共kg,销售kg,销售价22元/kg。上述3个品种药品尚未销售剩余.65kg。
天水市药监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、没收劣药酒*芩等共计.65kg及违法所得.00元;2、处劣药货值金额一倍的罚款.00元(罚没款合计:.00元)。
三、经营劣药醋没药案
该单位年6月2日从安徽亳州三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购进上述批次醋没药30kg,验收入库后以52.00元/kg的价格销售给甘谷县人人康大药房一分店等单位,已全部销售完。
天水市药监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、没收违法所得元;2、并处劣药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元(罚没款共计元)。
2
甘谷人人康大药房一分店
经营劣药醋没药案
该单位年11月25日从甘谷利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购进醋没药1kg,验收入库后以70.00元/kg的价格销售了0.32kg,抽样用0.45kg,现场检查时该单位药斗内剩余g。
天水市药监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、没收剩余尚未销售的劣药醋没药0.23kg及违法所得22.4元;2、并处劣药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元(罚没款共计.4元)。
3
武山县医药公司
经营劣药丹参案
该单位年3月28日从陇西县景源药业有限公司购进批号为,生产厂家为安徽捷众生物化学有限公司的丹参35kg,购进价27元/kg,验收入库后以23-40元/kg不等的价医院等单位,已全部销售完。
天水市药监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、没收违法所得.99元;2、并处劣药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.98元(罚没款共计.97元)。
4
甘肃三陇安康药业有限公司
一、生产劣药白芷案
该单位于年2月12日从荷花池中药材专业批发市场鑫海药材经销部处以13元/kg的价格购进来料编号为0201的中药材白芷kg,于年2月15日生产批号为的中药饮片白芷kg,投料kg,截止目前已销售kg,剩余14kg尚未销售,年4月30日退货28kg,年7月8日召回28kg,目前库存共计70kg,销售价格为20.00元/kg,批发价格为18.00元/kg。
天水市药监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、没收召回、退货及尚未销售的劣药白芷共计70kg及违法所得.00元;2、并处劣药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.96元(罚没款共计.96元)。
二、生产劣药蛇床子案
该单位于年10月10日于西安市灞桥区博康药材批发部以52.00元/kg的价格购进来料编号为1001的中药材蛇床子10kg,于年10月20日生产批号为的中药饮片蛇床子9.94kg,投料10kg,于年11月22日至年8月28日以60.00元/kg至66.00元/kg不等的价格销售给甘谷县健康老百姓医药有限公司等单位共计9.5kg,报损0.44kg,截止目前已全部销售完。
天水市药监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、没收违法所得.00元;2、并处劣药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.70元(罚没款共计.70元)。
三、生产劣药地骨皮案
该单位于年10月20日于李虎*处以34.00元/kg的价格购进来料编号为1001的中药材地骨皮15kg,于年1月8日生产批号为的中药饮片地骨皮12.5kg,投料15kg,于年2月22日至年3月7日以53.00元/kg至56.00元/kg不等的价格销售给天水天元药业有限公司等单位共计12.5kg。
天水市药监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、没收违法所得.00元;2、并处劣药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.00元(罚没款共计.00元)。
5
武山常乐医药有限责任公司
一、经营劣药苍术案
该单位年12月23日从安徽纪淞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购进批号为,生产厂家为安徽纪淞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的苍术50kg,购进价75元/kg,经总体称重后实际重量为49.5kg,验收入库后以85.00元/kg至元/kg的价格销售,至现场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。
天水市药监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、没收违法所得.07元;2、并处劣药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.00元(罚没款共计.07元)。
二、经营劣药吴茱萸案
该单位于年11月24日至年12月31日从武山常乐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中药饮片厂分5次购进批号为20406的吴茱萸共计32.5kg,购进价35元/kg至55元/kg,验收入库后以68.00元/kg至元/kg的价格销售,年12月10日退货7.5kg、年12月31日退货4kg,至现场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。
天水市药监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、没收违法所得.47
元;2、并处劣药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.00元(罚没款共.47元)。
三、经营劣药粉葛案
武山常乐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于年2月8日以17元/kg的价格从安徽纪淞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购进该批次中药饮片粉葛,共70kg;于年2月8日至年8月21日以26元/kg、27元/kg、28元/kg、30元/kg、35元/kg不等的价格销售给武山县矿泉疗养院等单位,截止目前剩余2.6kg尚未销售。
天水市药监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、没收剩余尚未销售的不合格药品粉葛2.6kg;2、没收违法所得.00元;3、处劣药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.40元。罚没款共计.40元。
6
甘谷县健康老百姓医药有限公司
经营劣药蛇床子案
甘谷县健康老百姓医药有限公司于年5月2日以66.00元/kg的单价从甘肃三陇安康药业有限公司购入该批次蛇床子共1kg,年8月28日以60.00元/kg的单价从甘肃三陇安康药业有限公司购入该批次蛇床子共0.5kg,销售价为70.00元/kg,抽样g,截止目前已全部销售完。
天水市药监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、没收违法所得73.50元;2、处劣药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.00元;(罚没款共计.50元)。
7
天水正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
一、经营劣药大*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10月18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、没收违法所得元;2、并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两倍的罚款元。上述罚没款合计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二、经营假药海藻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10月31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三条,处以:1、没收违法所得19元;2、并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的罚款57元。上述罚没款合计76元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三、经营劣药地龙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11月21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.没收违法所得.8元;2.并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两倍的罚款.6元。上述罚没款合计.4元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四、经营劣药大青叶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11月21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、没收违法所得62.5元;2、处劣药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.00元;罚没款共计.50元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8
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绿源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
生产、销售劣药白芷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8月22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、没收召回的劣药白芷6.6kg(见《没收物品凭证》);2、没收违法所得.4元;3、并处违法生产、销售劣药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元(合计罚没款:.4元)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9
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川镇和平西路众康大药房
一、经营劣药白芷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8月22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、没收劣药白芷g;2、没收违法所得62元;3、并处违法经营劣药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元。(合计罚没款元)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二、经营假药山豆根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10月31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三条,处以:1、没收剩余山豆根g和违法所得16.00元;2、并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的罚款.00元。合计罚没款:.00元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10
甘肃众友健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二百九十一分店
一、经营劣药炙没药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8月22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、没收违法所得49.5元;2、并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两倍的罚款元。(合计罚没款:.5元)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二、经营劣药大*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8月22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、没收劣药大*g(见《没收物品凭证》);2、没收违法所得8.64元;3、并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两倍的罚款元。(合计罚没款.64元)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11
甘肃济仁药业有限公司
一、经营假药小通草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8月22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、没收违法所得1元;2、并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的罚款元。(合计罚没款:4元)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二、经营劣药粉葛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10月31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、没收违法所得元;2、并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元。合计罚没款:.00元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三、经营劣药羌活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11月28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、没收剩余中药饮片羌活36.55kg和违法所得元;2、并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的罚款.00元。合计罚没款:.00元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四、经营劣药苍术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11月28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、没收剩余的中药饮片苍术58.55kg;2、没收违法所得元;3、并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元。上述罚没款合计元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12
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川镇第二诚信达大药房
经营劣药白鲜皮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10月31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、没收经营的劣药白鲜皮g;2、没收违法所得12元;3、并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元。合计罚没款:元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13
甘肃温泉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
一、生产假药海藻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10月31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三条,处以:1、没收假药海藻9kg(详见《没收物品清单》);2、没收违法所得16.6元;3、并处违法生产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的罚款元。上述罚没款合计.6元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二、生产劣药地龙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11月21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.没收违法所得元;2.并处违法生产药品货值金额两倍的罚款元。上述罚没款合计元整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三、生产劣药大*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10月18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、没收违法所得元;2、并处违法生产药品货值金额两倍的罚款元。上述罚没款合计元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四、生产劣药大青叶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11月21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、没收违法所得.5元;2、处劣药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.00元;罚没款共计3.50元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五、生产劣药土鳖虫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10月31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、没收违法所得1元;2、并处违法生产药品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元。上述罚没款合计元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14
清水县百堂大药房
经营劣药粉葛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10月31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、没收违法所得49.2元;2、并处违法经营劣药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元。上述罚没款共计.2元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15
天水正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七分店
经营劣药大青叶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11月21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、没收违法所得12.10元;2、处劣药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44.00元;罚没款共计56.10元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16
天水正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八分店
经营劣药地龙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11月21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.没收违法所得元;2.并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两倍的罚款元。上述罚没款合计元整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17
天水正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十分店
经营劣药大*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10月18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、没收违法所得51元;2、并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两倍的罚款元。上述罚没款合计元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18
甘肃博瑞大药房有限公司七分店
一、经营劣药朱砂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10月12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、没收劣药地龙0.48kg;2、没收违法所得.20元;3、并处销售劣药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,计.00元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二、经营劣药地龙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8月14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、没收劣药朱砂0.82kg;2、并处销售劣药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.00元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19
天水天元药业有限公司
一、经营劣药朱砂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8月18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、没收销售劣药违法所得.00;2、并处销售劣药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10.92元(罚没款共计:.92元)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二、经营劣药山楂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10月18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、没收劣药山楂77kg;2、没收违法所得.50元;3、处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,计.00元;上述罚没款合计:.50元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三、经营劣药地龙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11月9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、没收违法所得16.00元;2、处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,计.00元;上述罚没款合计:.00元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四、经营劣药五加皮、蒲*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11月22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、没收违法所得.40元;2、并处销售劣药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,计.80元。上述罚没款共计.20元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五、经营劣药地骨皮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11月22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、没收违法所得.00元;2、并处销售劣药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,计8.00元。上述罚没款共计.00元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20
秦州区百姓平安大药房
一、经营劣药地骨皮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10月13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1、没收劣药地骨皮0.12kg;2、没收违法所得46.40元;3、并处销售劣药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,计.00元。上述罚没款共计.40元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二、经营劣药蒲*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10月13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、没收违法所得.00元;2、并处销售劣药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,计.00元。上述罚没款共计.00元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21
甘肃医药集团天水医药采购供应站秦州中药经营部
一、经营假药大*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1月8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三条,处以:1、没收违法所得.00元;2、并处销售假药货值金额三倍的罚款.00元(罚没款共计.00元)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二、经营劣药苍术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10月18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、没收违法所得1.00元;2、处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3.00元;上述罚没款合计0.00元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22
甘肃天森药业有限公司
一、生产销售劣药胃膜素胶囊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3月22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、没收违法所得1.00元;2、并处销售劣药货值金额一倍的罚款1.00元(罚没款共计.00元)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二、生产销售劣药多酶片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5月25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、没收召回的劣药9瓶及违法所得.00元;2、并处销售劣药货值金额一倍的罚款.00元(罚没款共计.00元)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23
天水市通源中药材有限公司
经营劣药北豆根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3月3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、没收违法所得.00元;2、并处销售劣药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.20元(罚没款共计5.20元)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24
秦州区千年健药房
仁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3月3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、没收违法所得60.00元;2、并处销售劣药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.00元(罚没款共计.00元)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25
甘肃医药集团天水医药采购供应站商场经营部
经营劣药菊花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3月24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、没收劣药49kg及违法所得3.00元;2、并处销售劣药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.00元(罚没款共计.00元)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26
甘肃名达药业有限公司
一、经营劣药葛根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4月7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、没收违法所得.00元;2、并处销售劣药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.00元(罚没款共计.00元)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二、经营劣药土鳖虫、地骨皮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10月27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、没收违法所得.12元;2、并处销售劣药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,计.00元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27
天水开源医药有限责任公司
经营劣药牡丹皮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4月20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、没收违法所得.00元;2、并处销售劣药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.00元(罚没款共计.00元)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28
麦积区桥南颐安药店
从无药品生产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瑞格列奈片等药品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4月24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九条,处以:1、责令改正违法行为;2、没收非法购进的瑞格列奈片等11个品种药品共92盒(支);3、没收违法所得.00元;4、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的罚款.00元(罚没款合计:.00)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29
秦安县同泰第一医药超市
从无药品生产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心元胶囊等药品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5月25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九条,处以:1、责令改正违法购进药品的行为;2、没收非法购进的心元胶囊等5个品种57盒(支);3、没收违法所得.90元;4、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.00元(罚没款合计:179.90)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30
天水市秦州区康宁第二大药房
从无药品生产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阿卡波糖片等药品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5月25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九条,处以:1、责令改正违法购进药品的行为;2、没收非法购进的阿卡波糖片等4个品种药品共18盒(支);3、没收违法所得.05元;4、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的罚款.15元(罚没款合计:.2)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31
甘肃博祥药业有限公司
一、经营假药橘红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5月23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三条,处以:1、没收剩余的假药橘红0.7kg以及违法所得1.00元;2、并处销售假药货值金额三倍的罚款.00元(罚没款共计.00元)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二、经营假药小通草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11月8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三条,处以:1、没收假药小通草3kg;2、没收违法所得5.50元;3、处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.00元;上述罚没款合计:.50元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32
甘肃民康医药有限公司
经营劣药白芷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8月14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、没收销售劣白芷违法所得35.00元;2、并处销售劣药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70.00元(罚没款共计.00元)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33
甘肃博瑞医药有限公司
一、经营劣药朱砂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8月14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、没收劣药朱砂1.kg及违法所得.52元;2、并处销售劣药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.00元(罚没款共计.52元)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二、经营劣药地龙案
天水市药监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、没收劣药地龙3.05kg;2、没收违法所得.00元;3、并处销售劣药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7.00元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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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水广仁药业有限责任公司
经营劣药白芷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8月14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、没收召回的劣药白芷5kg及违法所得.00元;2、并处销售劣药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6.00元(罚没款共计.00元)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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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水永春堂医药有限公司
一、经营假药山慈菇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8月14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三条,处以:1、没收假药山慈菇0.11kg及违法所得.00元;2、并处销售假药货值金额三倍的罚款.00元(罚没款共计.00元)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二、经营劣药土鳖虫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10月18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、没收违法所得55元整;2、处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,计元整;上述罚没款合计元整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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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水宝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十一分店
经营劣药五加皮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10月18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、没收劣药五加皮0.64kg;2、没收违法所得.12元;3、处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,计.00元;上述罚没款合计:.12元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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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水宝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
经营劣药五加皮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10月18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、没收劣药五加皮4kg;2、没收违法所得.00元;3、处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,计.00元;上述罚没款合计:2.00元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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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水诚信达药业有限公司
经营劣药粉葛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10月18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、没收劣药粉葛0.73kg;2、没收违法所得.80元;3、处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.00元;上述罚没款合计.80元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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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安县百顺堂大药房
经营劣药粉葛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10月27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,处以:1、没收劣药粉葛0.49kg;2、没收违法所得12.60元;3、并处销售劣药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,计.00元。上述罚没款共计.60元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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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水欣诚医药有限公司
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
天水市药监局于年11月10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九条,处以:1、责令立即改正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;2、没收从非法渠道购进的中药饮片31.8kg;3、没收违法所得.75元;4、并处从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货值金额三倍的罚款.00元。上述罚没款合计:.75元。
本次行*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为自动履行,15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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